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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管理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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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职能处室:

为加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的管理,保证良好的医疗工作秩序,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手册(第二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手册》《北京地区参加专科医师培训的住院医师管理办法》、《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管理手册(2007年)》及我院相关人事制度、医疗工作管理制度等规定,经教育处、医务处、人力资源处等相关职能处室讨论通过,结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临床实际情况,再次修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管理条例》,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2018年8月18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管理条例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2014年修订  2018年8月再修订

为加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的管理,保证良好的医疗工作秩序,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手册(第二版)》、《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手册》《北京地区参加专科医师培训的住院医师管理办法》、《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管理手册(2007年)》及我院相关人事制度、医疗工作管理制度等规定,经教育处、医务处、人力资源处等相关职能处室讨论通过,结合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临床实际情况,修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管理条例》,自2018年8月起执行。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轮转的住院医师,包括北京大学医学部八年制二级学科学生、全国统招临床技能型研究生、北京市专科医师以及外院(如地坛医院、民航医院、肿瘤医院等)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进行临床轮转和接受培训的住院医师。本条例将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岗位职责》共同于新上岗住院医师进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接受岗前培训时下发每位住院医师。

第一部分 考勤制度

1、基本说明

(一)临床轮转安排中,每轮轮转开始第一天至最后一天为一个考勤单位;

(二)所有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轮转的住院医师应自觉遵守本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脱岗、不得迟到早退;

(三)住院医师的考勤由各病房的主治医师负责,发现住院医师缺勤时应及时通知轮转科室办公室;

(四)考勤结果是住院医师考核、评优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考勤、请假与假期

(一)住院医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轮转期间可享受国家法定假日,但首先应完成各病房安排的法定假日值班工作。原则上轮转期间不享受法定假日以外的假期;

(二)住院医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轮转期间发生特殊情况(病假、妊娠、生产、哺乳等),根据相关管理条例顺延其临床轮转培训;

(三)住院医师因病请假者,需及时告知住院总医师及主治医师,并出具二级(或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病假<3天者可经由病房主治医师批准;病假≧3天者,病房主治医师应上报轮转科室办公室,将病假证明交轮转科室办公室备案。住院医师在一个考勤单位内累计休病假超过该考勤单位总时间1/3以上者,须重新轮转该三级学科;

(四)住院医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轮转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若确有重大事件发生需请事假者,必须出具书面申请,经病房主治医师和轮转科室办公室决定是否准假,必要时需报请教育处审批;

(五)住院医师请假期满,须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需要续假时,手续与请假相同;

(六)住院医师不按规定请假,属下列情况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按8小时计算(值班期间按值班的实际小时数计算):

1.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离岗;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

3.伪造理由请假、或采取欺骗手段获取病假证明。

(七)住院医师应按规定参加培训相关活动。

(八)年度医院、各科室和外科学校教学活动累计出勤次数少于80%(理论+实操)判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得补考)。

第二部分 考核制度

1、轮转期间的考核与成绩记载

住院医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轮转期间的考核包括临床考核和临床带教考核两部分。

(一)临床轮转日常考核

1.日常考核包括轮转科室对住院医日常工作中理论、实践、技能、临床思维、临床沟通等能力、医德医风、考勤和管理评价(登记手册、考勤等)等的综合评定;

2.综合评定未通过者,为轮转不合格,不得补考,必须重新轮转。

(二)临床出科考核和年度考核

   1. 住院医师出科考核内容必须包括临床能力考核、理论考核、临床技能考核三部分,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

   2.住院医师须达到专业基地关于出科考核资质要求才能参加出科考核,否则该轮轮转按不合格计; 

   3. 住院医师轮转出科考核成绩理论考核不及格者可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申请补考一次(补考所需费用从绩效奖金中扣除),逾期未补考或补考未通过者,计轮转不合格1次。实操不及格或理论补考仍不及格者必须重新轮转该科室;重新轮转后出科考核仍不及格者记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4. 出现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培训过程中累计3次出科考核不合格,住院医师可以选择退出培训或延期1年毕业,若选择延长1年,从决定延长轮转时算起,直至参加住院医师资格考试的时间(延后一年),所有培训费用自理(按照北京市要求),并且不得再出现轮转不合格的情况,否则终止轮转。专业学位研究生参照执行,即失去参加住院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记为肄业。

   5. 住院医师因故不能参加理论、临床技能考核者,应在考试前向轮转科室办公室请假,并在下一轮轮转结束前的理论、临床技能考核中补考,无故缺考或不及时补考的住院医师该轮轮转以“0”分记;

   6. 住院医师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如出现违纪或作弊行为,该轮轮转以“0”分记;

   7. 住院医师每轮轮转成绩的成绩单保存于轮转科室办公室,作为评选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奖学金、转博、毕业前总评、毕业后留用等的依据。住院医师轮转全部结束后,成绩单将交送或寄送住院医师的管理机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教育处)或所在单位;

   8.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教育处负责各轮转科室出科考试考核的监督管理。

(三)临床带教考核

1. 带教资格考核:住院医师在进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轮转前参加相关培训(如教育处的住院医师培训)和相关考试,合格者方具备临床带教资格,并在有教学任务时享受奖金的教学加分。考核未通过者可在轮转开始后再次申请带教资格考试(每2轮安排一次考试机会),合格后可获得带教资格;

2. 临床带教考核内容:包括指导实习医师进行问诊和体格检查训练、修改病历、病例分析及指导实际操作等内容。由实习医师和住院总医师根据规定内容进行打分;

3. 带教资格考核补考安排:不合格者取消带教资格2轮,需重新申请方可经考核合格后再次获得带教资格;

4. 轮转期间,3次带教不合格者将失去参加带教资格考试的机会,并不能参与优秀住院医师评奖。住院医师带教成绩将作为以后遴选住院总医师和主治医师的重要参考条件。

第三部分 奖励和处罚制度

1、表彰、奖励和处罚

(一)每年评选一次优秀住院医师,对于轮转表现优秀的住院医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住院医师轮转过程中违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医师管理条例”的处理,具体如下:

   1.旷工8-16小时,应写出书面检查上交轮转科室和所属科室办公室,科室内给予批评教育;

   2.旷工17-24小时,应写出书面检查上交轮转科室和所属科室办公室,给予公开批评和院内警告处分;

   3.旷工25-32小时,应写出书面检查上交轮转科室和所属科室办公室,给予公开批评和院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重新轮转该科室。

   4.住院医师被抽查参加培训相关活动无故缺勤累计≧3次者,  扣除20%缺勤月平均奖金,给予口头批评;无故缺勤累计≧5次者,  扣除50%缺勤月平均奖金,给予书面警告;更加严重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以及终止培训等处理。

   5.工作态度不认真、不履行住院医师职责、不遵守劳动纪律,或在轮转过程中发生医疗差错,≤3次者科室内批评教育,≥3次者给予公开批评,并由所在轮转科室给与扣除部分绩效奖金的处理;屡次出现上述问题经多次教育不能改正,并经轮转科室、所属科室以及教育处核心组讨论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以及终止培训等处理。

   6.住院医师在各项临床工作和培训活动中弄虚作假(包括轮转登记手册记录等),将被视为轮转不合格,需重新轮转,并扣除当月奖金;累计出现三次者终止培训。

   7.住院医师出科考核成绩合格,表彰、批评和处分均记录在案转送所在科室、医院、教育处,并将作为评选优秀住院医师、评选奖学金、转博、毕业前总评、毕业后留用等的依据。


2、终止转科

住院医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终止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轮转:

(一)违反医院规定,严重影响医院的医疗秩序、生活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因健康原因经二级或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需休养者,或身体不便等原因不宜在临床做住院医生工作者;

(三)因工作态度不认真、不履行住院医师职责、不遵守劳动纪律等原因经教育不能改正,或在轮转过程中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以及医疗责任事故者,经轮转科室、所属科室以及教育处核心组讨论后认为必须终止转科者;

(四)住院医师在轮转期间累计三次(含)以上轮转考核总成绩不合格者;

(五)旷工33小时(含33小时)以上,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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