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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治安工作职责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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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全院的治安管理工作。

  2.监督医院各部门的治安管理以及各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治安突发事件的防控及演练活动。

  3.定期巡视、检查医院各部门的治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4.配合公安机关侦破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及各类治安案件包括协助勘察保护现场、询问证人等,做好相关单位的对外联系及来访人员的接待等工作。

  5.协助公安机关处理院内各部门工作人员及临时来院人员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协助处理因医患纠纷所发生的治安问题。

  6.配合并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对我院治安工作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负责与相关上级治安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络工作。

  7.做好院内放射源及毒、麻有害物品的监管工作。定期组织对废物进行处理销毁。

  8.随时参与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9.做好医院内外籍人员的管理以及外来施工人员和承包单位人员的监管工作,掌握人员动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10.及时做好分管工作的月报、季报、年终总结等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工作。

  11.做好日常各类接待工作、做好接报警及处理日常各类纠纷的调解工作。

  12.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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