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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室

退号指南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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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号指南

  1、已就诊的医事服务费不得退费;

  2、未就诊的医事服务费自交费起五分钟内办理退费的,无需开具电子退费单,持交费时使用的本院就诊卡或社保卡、银行卡、原始发票(未打印除外)及热敏挂号条,在窗口办理退费手续;

  3、未就诊的医事服务费自交费起超过五分钟办理退费的,请在当个就诊单元内(上午号12:00前,下午号17:00前)到对应的挂号科室由医护人员开具退费申请单后再行办理退费,所需票据同上一条。超过就诊单元的未就诊医事服务费不得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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