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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公室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价格投诉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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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处理总则

  物价办公室遵循“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聆听患者倾诉,真诚公正为患者服务。

  (一)设专人负责接待各类价格投诉,听取并记录患者提供的事件经过及意见建议,通过调查核实投诉是否属实,并在限期内与患方进行沟通反馈。

  (二)按照要求和时限处理上级转办的各类投诉。

  (三)对投诉事件进行讨论、判断投诉是否有效,对有效投诉进一步整理,保存,要求科室或当时人改进。

  (四)针对性质严重或屡次发生的投诉,对当事科室下达投诉处理单。要求当事科室调查了解此类事件,在限定时日内将整改结果反馈至物价办公室。

  (五)对于经各种方法调解投诉者均不满意的案例,及时上报医院相关上级部门。

  二、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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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投诉电话:8357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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