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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为我院18周岁以下职工子女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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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我院18周岁以下职工子女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北大医院工字﹝2016﹞34号
 
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职能处室:
    为了表达对我院职工的关爱,院工会将为18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职工子女报销部分医药费(含派遣制入会职工)。根据我国的人口政策调整,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年最多可为2个子女报销医药费。
今年报销的标准为每位职工的每个孩子报销不超过100元,2个孩子报销不超过200元,医药费票据不足100元按实际医药费收据金额(去除小数点后金额)报销。具体安排如下:
    一、填写职工子女信息调查表(见附件)要求
    (一)调查职工子女的年龄范围: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职工子女;
    (二)各工会小组认真审核职工子女信息(子女信息以出生证为准);
    (三)准确填写本科室职工子女调查表,并经分工会主席及工会小组长、科主任签字;
    (四)在12月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交到工会办公室。(调查表电子版可在我院工会之家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报销相关事宜
    (一)报销时间:12月14—15日(周三—周四)
    8:30—11:30,13:00—16:00
    (二)报销地点:工会办公室(急诊楼五层C5-04室)
    (三)具体要求
    1、各科分工会负责人、工会小组长按照填写的职工子女调查表,收取并审核医药单据,按要求填写支出审核单;
    2、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集体办理,恕不接受个人办理;
    3、双职工符合报销条件的,分别在各自科室报销。
 
    联系人:卢薇薇       联系电话:2510
 
    请各科分工会及工会小组做好组织工作。
 
    附件:2016年职工子女信息调查表下载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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