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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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生物危害?

  l 从广义上:指有害或有潜在危害的生物因子对人、环境、生态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或潜在危害。

  l 而狭义上:指在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研究过程中对工作人员造成的危害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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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综合三原则:

  1.安全设备、个体防护装置和措施(一级防护);

  2.实验室的特殊设计和建设要求(二级防护);

  3.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和规程。

  三者缺一不可。

  生物安全分级

  • 一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1)

  •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2)

  • 三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3)

  • 四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4)

  一级防护

  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学的普通微生物实验

  不需要特殊的一级和二级屏障、除需要洗手池外,依靠标准的微生物操作即可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

  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如临床检验实验室

  普通微生物实验室加上使用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锅、眼睛清洗站

  生物安全柜

  • 在处理可以通过气溶胶暴露途径传播的感染性因子时必需使用生物安全柜或离心机罩帽。

  • 各种密闭容器

  • 其它为了消除或减小暴露于有害生物材料设计的工程控制设施

  • 个人保护项目:

  例如手套、外套、长服、鞋套、长筒靴、口罩、面罩、安全眼镜、或防风镜等

  二级防护屏障

  从事传染性材料的诊断和研究的微生物实验室对人员和环境具有一定的危害

  实验室工作区和公共通道的分开,消毒设备(如:高压灭菌器)和洗手装置的使用

  三级生物安全防护(目前实验中心不涉及)

  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

  l 在BSL- 2 安全设备的基础上,加II级或III级生物安全柜操作、呼吸道保护、隔离建筑物或隔离区

  l 双门进入系统

  l 向内定向气流

  l 单一通过气门

  l 独立的送风排气系统

  l 保持一定的负压梯度

  l 密封产生气溶胶的设备。

  l 实验室房屋要密封防滲漏。

  l 墙、地板和天花板要防水,易清洁

  四级生物安全防护(目前实验中心不涉及)

  适用于对人体具有高度的危险性,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或传播途径不明,目前尚无有效的疫苗或治疗方法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

  进行烈性传染病研究的实验室

  与上述情况类似的不明微生物,也必须在四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必备的有关文件和记录:

  实验微生物操作规程(每种一份);

  紧急情况处理规程;

  设施维护记录/年检(含工作人员签字)表;

  实验室内仪器登记表

  工作人员培训记录;

  工作人员体检(含血清检查)和免疫接种登记表

  实验室使用登记本(工作日志)

  紧急情况登记和处理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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