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管理公告

北京市医保患者急诊就诊须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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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普通急诊患者:持“社会保障卡”挂号、就诊、缴费,按照门诊费用结算。

  二、急诊留观患者:持“社会保障卡”办理急诊留观住院手续,每日需交纳相应的住院床位费、医事服务费、护理费等,出院时按照住院费用结算。如收费明细中无住院床位费、护理费,医保中心将按照普通门诊费用结算。

  三、未持“社会保障卡”就诊的急诊患者须全额缴费,诊疗结束后凭“社会保障卡”、全额发票、留观证明等到急诊分诊台或医保处开具《北京市医疗保险费用全额结账证明》,最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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