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公众入口 >>患者服务 >> 正文

患者服务

住院医保

北京市医保患者住院期间转诊流程

发布时间:2019-01-25 浏览次数:
字号: + - 14

一、外院门诊转诊流程

    1.市医保参保人住院期间因特殊情况需到其他医保定点医院检查、治疗(特指我院不具备的检查、治疗)的,先由主管医生填写“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住院期间外院医疗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审批单”,向医保处申请并获批准后,由患者个人自费到外院行相关检查或治疗,出院前将相关收据和费用明细送至医保办公室,医保办公室签字同意后,交出院处医保费用分割人员结算到住院费用中(根据医保规定,门急诊医事服务费不予代垫)。主管医生应将检查结果或治疗报告留存在住院病历中,以备医保中心检查。

    2.住院患者至外院行我院具备的检查、检验、治疗,其费用不可纳入本次住院费用中。

    3.本市工伤职工在本院住院期间因伤情需到本市其他工伤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特指我院不具备的检查、治疗)的,转诊流程同上,在非工伤医疗机构发生的检查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中途转院流程

    1.因病情需要转院的患者,持医师开具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疾病诊断书》及一式两份《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到医保处办理转院手续后,必须在24小时内办理完转出、转入手续。

    2.转院当时不能结账的,持出院处医保结算人员提供的“社保卡”复印件及《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临时就诊证明》去外院办理入院手续,三个工作日后来我院结账,并将“社保卡”补交至外院。


  •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