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安排
采用现场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1、全体考生报到
4月17日 10:45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第二住院部教学楼一层1-2
2、笔试和复试专家组面试
复试学科 | 考生类型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老年医学 | 专硕 | 4月17日13:00笔试+面试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第二住院部A区5层中厅会议室 |
儿科学 | 专硕 | 4月17日13:30笔试+面试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大兴院区儿童医学中心一层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专硕 | 4月17日13:30笔试+面试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心院区门诊三层检验科示教室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科硕 | 4月17日13:00笔试+面试 |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心院区急诊楼G层核医学科会议室 |
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条件等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考生本人照片、网报照片、身份证照片进行比对,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院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以下材料需在报到当日提交至学院。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最后一页的考生自述和签字和录取意见审核格需要在同一页)。
2.个人陈述。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或在学证明)。
5.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 1- 5 为必须项,6、7 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三、复试方式及基本流程、复试成绩计算事项
1.复试内容
学院与科室统一组织专业课、专业外语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专业课、专业外语笔试按照二级学科命题,卷面分数各为100分。各复试专家组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面试,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外语口语,外语听力,专业知识,基础知识,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应准备 2 分钟以内自我介绍,并自备纸版简历5份以上,面试时提交至复试专家组。
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研诚信、医德医风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采用综合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各部分权重如下:
考核项目 | 专业课 | 专业外语 | 面试 | 复试成绩 |
权重 | 15% | 10% | 75% | 100% |
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成绩*0.5,在复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批。港澳台、留学生招生考试总成绩按复试成绩上报(无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考试注意事项
以上各项考核务必准时到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视为个人放弃本场考试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北京大学医学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北京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
2025年4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