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研究所、职能处室: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而引发的各种感染性疾病。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处理程序的通知》(京卫疾控〔2017]52号〕的处置方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处置机构和预防用药的通知》(京卫疾控〔2023]64号)的要求,特制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处置流程》,请遵照执行。
感染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处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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