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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消防工作职责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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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全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法》,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2.遵照《北京市消防条例》,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做好医院义务消防队组织的日常管理、专业训练,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分期、分批进行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讲座,定期组织全院消防骨干进行有效的灭火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实战训练,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有效的保障医院的消防安全。

  4.定期对医院的防火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地下人防工程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5.负责组织对全院各类灭火器定期组织进行维修,确保灵敏有效。

  每年组织对医院的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及电器设备进行专业检测。

  6.加强对全院实验室使用的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掌握其使用、储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以确保安全。

  7.配合、完成上级公安消防机关对我院消防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及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负责与相关消防单位的沟通联络工作。

  8.对各区域及全院的历次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或采取临时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9.加强对院内外承包单位及工程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其服务施工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定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10.制定“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突发火灾紧急处置预案”并完善应急处置程序,做好日常的培训及演练工作。

  11.随时参与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2.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全院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做好医院消防工作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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