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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结核,共享健康

作者:钱晶京 来源:感染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处 发布时间:2018-05-11

2018年3月24日是第23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主题:“开展终结结核行动,共建共享健康中国”,旨在倡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结核病疫情、清除结核病的社会危害,为实现健康北京、健康中国而共同奋斗。

  结核病俗称“肺痨”,它是由结核杆菌侵入人体后引起的一种具有强烈传染性的慢性消耗性疾病。它不受年龄、性别、种族、职业、地区的影响,人体许多器官、系统均可患结核病,其中以肺结核最为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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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核病的病状比较隐匿,不典型,归纳起来全身结核病中毒症状有低热、盗汗、疲劳、食欲不振、体重减轻、女性月经不调。肺结核的局部症状如:咳嗽、胸痛、气短、咯血。而其他肺外结核依其侵犯器官、系统的不同而各有不同的局部症状,个别病人无任何症状、偶尔体检时才发现。因此,如果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应该警惕肺结核的可能,及时前去就诊。

  肺结核的传染90%以上是通过呼吸道传染的,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打喷嚏、高声喧哗、使带有结核菌飞沫喷出体外,健康人吸入后而被感染。为减少肺结核的传播,大家在咳嗽、打喷嚏时,注意掩住口鼻。

  结核病流行非常广泛,遍及全球。虽然化疗药物的相继问世,使结核病基本得到治愈,但由于结核病有传染性、潜伏性、抗药性、顽固易发等特点,加之各种原因,结核病仍严重威胁着广大人群的健康,因此,肺结核仍是一个严峻的社会公共问题。

  结核病作为顽固的慢性疾病,一旦感染发病,若不及时、不规范、不彻底治疗,最终导致复发、恶化、产生耐药,形成难治性肺结核,形成慢性传染源,危害家庭、社会,最终因反复发作引发多种并发症而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将结核病列为乙类传染病,必须归口治疗。结核病的系统管理、系统治疗,是它得以根治、得以控制的最佳手段。

  (感染管理-疾病预防控制处 钱晶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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