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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处参加北京市医保总额预付工作征求意见会

作者:吴颖慧 来源:医保处 发布时间:2018-06-25

  5月16日,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召开“2018年医保总额预付方案定点医疗机构征求意见会”,北大医院等全市37家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的代表参会。会议就做好2018年医保总额预付方案工作进行了沟通并征求意见。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付费管理部对《2017年总额预付清算办法及2018年总额控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详细解读。

  2017年北京市职工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总额控制工作运行平稳。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背景下,三级医疗机构门诊人次向基层分流,但次均费用未同步降低。对于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影响较大、受目录新增药品和诊疗项目影响较大、受精神病定额付费影响较大的医疗机构,2017年年终清算可进行核增。

  2018年质量核定办法将进行调整,门诊质量核定在参考医院级别和患者年龄构成的基础上,新增就诊科室为核定指标;住院质量核定增加病案质量与时间消耗指数这两个核定参数。其中,病案质量将根据2017年全市医保住院病案检查结果,由病案信息填报完整率、主要诊断选择正确率、主要手术及操作选择正确率及DRGs分组正确率得到;时间消耗指数将平均住院日按各医疗机构DRGs病组结构进行标化后进行评价。另外,2018年年终清算原则也发生了变化,对于结余超过10%以上,允许医疗机构留用50%。

  会上,各医疗机构代表就病案管理、总额预付质量核定指标、异地跨省就医实时结算、手工报销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建议与意见。最后,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杜鑫主任,对缩短异地跨省就医实时结算时间提出了要求,并表示将加快完善DRGs数据反馈,同时也要求医疗机构深入分析,加强医院医保总额预付管理。

  北大医院医保处将积极响应北京市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协同医院相关职能处室进一步细化2018年医保总额预付工作管理措施。

  (医保处 吴颖慧)